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并对旧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2 年第8 号公告)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国家认监委2014 年第21 号公告)进行了修订。
自2026 年3 月1 日起,新版规则正式实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2月28日为认证规则换版过渡期。过渡期内,新版规则、旧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以及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并行适用。
认证机构应认真组织开展新版规则的学习培训,及时修订有关管理文件及技术规范,调整完善认证程序,确保认证人员能力以及认证活动全过程符合新版规则的要求。
获证组织应积极学习新版规则内容,加强内部人员能力建设,适时进行认证证书换版,确保本组织建立并运行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持续符合新版规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