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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更新,新增两大类别​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5/8/22 13:55:12  点击: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由原 10 大类 132 种职业病变为 12 大类 135 种(含 4 项开放性条款)。

        此次调整亮点显著,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2 个类别,各包含 1 种新增职业病。其中,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长时间腕部重复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所患的腕管综合征被纳入;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里,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出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被认定为职业病。

        此外,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后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原职业性化学中毒类别中的铀及其化合物中毒也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相关职业病类别和病种进行了重新排序。

        本次调整遵循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补齐短板原则,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后续,相关部门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持续完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