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于2015.9.14-17对我中心的QMS、EMS、OHSMS、ENMS进行了认可评审,开出的不符合项中与审核组现场审核有关的不符合有三项,问题共计27小项,不符合项及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针对三项不符合及27小项问题,审核部已经组织审核项目组长进行了原因分析并进行了整改。 经综合分析,本次认可评审所发现的问题,多数真正原因并不是审核组长或审核员审核能力不足,或专业能力不足导致,而是审核组长、审核员责任心不够、职业态 度不够、审核工作不认真、不细心造成。是审核组长未能认真仔细对审核过程进行策划,审核组现场审核过程的沟通不充分、审核组现场审核工作未能严格执行《审核实施规范》要求审核、审核组长未能严格执行《审核报告编制规范》等要求编制审核报告造成。
中心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对《审核实施规范》、《一阶段审核报告》、《审核组发现并提请受审核方关注的问题项清单》等进行了修订,《2015年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及问题整改清单》中已经就发现的问题如何改进提出要求,望全体审核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对照问题去提升自己的审核质量意识,规范现场审核活动。中心也将对全体审核员的审核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本次认可评审发现的问题中,以下二个问题属于非技术能力不足,非专业能力不足原因导致,而属于基本工作要求范畴但未认真完成的问题,且对机构的风险等级评分有影响。经中心研究决定,对承担任务的组长作出扣罚当次组长补助的处理:
1、 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初审一、二阶段审核;
主要问题:
1)审核计划中QES专业栏与委任书专业不一致(QS无19.06.00,E无33.02.02、33.06.00);
2)二阶段审核计划中出现质量专业条款安排非专业审核员审核,记录中质量专业条款无质量专业审核员签字;
3)一阶段审核报告中描述员工为70多人,与合同评审中的62人不一致,未向审核部反馈人数变化,审核报告中未做说明(后经证实,多出人员为企业短期实习生,非正式员工);
2、株洲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二次监督+缩小范围审核;
主要问题:审核员对领导层的审核记录获知:组织于2014年4月对管理手册进行了修订,文件版本为SZZ-SC-01(E版),但审核报告中,审核组对管理体系策划的描述是“2014年未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且报告中出现的手册版本状态与企业实际不一致的情况。
审核部
2015年10月30日
附:2015年中心认可评审中与现场审核相关的不符合项及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