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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转换的公告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5/5/5 16:57:38  点击:5936

     

    尊敬的获证组织:

        根据2014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实施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的要求。2014年国家认监委发布了《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等四个能源管理体系化工行业认证标准,并于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实施后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中应明确获证组织满足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行业认证标准(即A+B模式),原颁发的证书中B标准发生了变化。

        据此,我中心做出如下安排:

        1、 对于已获证客户的转换期为一年,贵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应对照行业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并形成必要的文件。经查,适用贵组织的标准为:□RB/T 112-2014《能源管理体系 化肥和甲醇企业认证要求》、□RB/T 113-2014《能源管理体系 氯碱和电石企业认证要求》、□RB/T 114-2014《能源管理体系 纯碱、焦化、橡塑制品、制药等化工企业认证要求》、□RB/T 115-2014《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

        2、 2015年5月4日后中心可受理获证组织的转换申请,中心将结合监督和再认证进行转换审核。同时,中心也可根据获证组织的要求单独进行转换审核。

        3、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心所有已颁发的不满足上述行业标准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不再有效。

        4、 自即日起,对于已提出申请尚未进行审核的客户,中心将按照“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行业认证标准”实施审核。

        附:RB/T 112-2014《能源管理体系 化肥和甲醇企业认证要求》

            RB/T 113-2014《能源管理体系 氯碱和电石企业认证要求》

            RB/T 114-2014《能源管理体系 纯碱、焦化、橡塑制品、制药等化工企业认证要求》

            RB/T 115-2014《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

     

                                           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