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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发布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5/1/2 15:21:38  点击:475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新版《名录》自2025年1月1日期实施。

        本次《名录》的修订依然坚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治污、坚持风险防控的原则。修订特别注重以下三方面考虑:

        1.精准及时。通过细化类别等方式,切实保证列入《名录》中危险废物的准确性;同时,及时研究社会反映较为集中的废物,有效响应社会关注热点。

        2.科学有序。制定了关于《名录》修订研究工作机制和动态修订工作规程,保证修订依据科学、修订过程有序。

        3.防控风险。根据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有条件的豁免管理。

        《名录》由正文、附表和附录三部分构成,本次修订没有变化,主要对三部分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1.正文部分:修改了第六条第二款,完善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

        2.附表部分:本《名录》共计列入470种危险废物,相比2021年版《名录》总共增加了3种。其中,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和管理实践,整合2种废物代码、拆分1种废物代码;新增4种普遍具有危险特性的锡冶炼废物。此外,修改了个别危险废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险特性表述,还新增了6条注释。

        3.附录部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结果和各地环境管理实践,删除了2条豁免规定,新增了1条豁免规定,修改部分危险废物豁免条件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