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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减排量抵销新政出台!《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印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11/14 11:37:33  点击:789

        为规范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工作,落实《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6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单位,且属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为重点碳排放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申请使用碳减排量用于抵销其碳排放量。

        重点碳排放单位单位需在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平台提交抵销申请,并提供与申请使用抵销碳减排量产品类型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抵销申请提交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碳减排量可用于抵销其部分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