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人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于2018年9月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心获证客户大庆安泰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锅炉车未按特种设备进行管理,以及锅炉车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
上述问题暴露出部分审核员对锅炉车作为特种设备认识不足,对锅炉车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关注度不够等问题,该问题的存在也给中心的认证活动带来了风险。基于此,中心从即日起要求审核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油气田井下作业企业锅炉车的审核活动,并按下述要求执行:
审核方案人员针对油气田井下作业企业方案策划时,要提出有关锅炉车审核的特定要求;
审核人员应高度关注油气田井下作业企业的特种设备审核,尤其对属于特种设备的锅炉车,严格按特种设备管理相关法规、认可规范和中心要求进行审核,且确认相关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证书。如果审核企业存在上述同类问题,应开具严重不符合、暂停证书或做出不予推荐的结论;
认证评定人员应严格把关该类型审核案卷,高度关注作为特种设备的锅炉车和相关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锅炉车的检定要求及上岗资格等要求的满足情况);对审核过程涉及的上述同类问题高度关注,视情况做出认证决定,并纳入中心考核,避免因审核员的疏忽遗漏给中心带来风险;
注:特种设备目录中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锅炉车归属为锅炉种类,对满足上述条件的锅炉车按特种设备管理。
技术部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