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技)2017-11号
关于“新版《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发布实施”的通知
中心全体人员:
2017 年 11 月 14 日,质检总局修订发布《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 193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心对新《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3号令)与原办法(总局令第164号令)进行了差异识别,193号令主要在资质审批、处罚细则、分类监管方式、建立认证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失信惩戒制度等方面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请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关注变化情况。各部门尽快按职责范围针对变化的内容调整相关文件和流程。技术部近期将组织对修改的文件、流程进行评审,确保中心工作按新版《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
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
技术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