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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部告知 2017-3 号 关于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发布后中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2/28 16:43:54  点击:2762

    关于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发布后

    中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的通知

    编号:(技)2017-03号

    中心全体人员:

        国家标准委已于2016年10月13日和2016年12月30日分别发布了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两项国家标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等同转化ISO国际标准,分别于2017年5月1日及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依据国家认可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用国际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后更换认证机构认可证书附件的通知》和《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年第30号)的安排,在新版国家标准实施后,中心开始颁发或换发认证依据标准为新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认证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1.对于初次申请新版标准认证或申请新版标准转换的获证组织,自2017年5月1日起,中心颁发认证依据标准为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的认证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颁发认证依据标准为GB/T19001-2016/ISO19001:2015的认证证书。

        2. 自2017年5月1日起,对于已颁发ISO14001:2015标准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应结合下一次认证审核(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换发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的认证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已颁发ISO 9001:2015标准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应结合下一次认证审核(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换发GB/T19001-2016/ISO19001:2015的认证证书。

        请外联部按照上述要求做好证书转换工作,并告知中心相关客户;请全体审核员就上述证书转换与认证组织做好沟通工作。

     

    技术部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