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系统内容调整及部分审核用表格变更说明
审核部告知 2017-2号
中心各审核老师:
综合多位审核老师、评定老师的建议,结合中心管理要求,中心对审核过程管理系统的文件管理进行了分类整理,现根据文件分类及对应上传内容拟定以下上传要求,望各位审核老师严格遵照执行:
1.一份文件(多页)应合并为一个文件上传,形成一条文件记录,严禁以单页形式上传多条记录;
2.审核案卷上传时应选择对应的分小组、文件分类,严禁上传至错误的文件分类和分小组;
3.案卷文件内每项文件应有文件名,严禁将扫描、拍摄后的文件不更改名称直接上传;
4.案卷评定涉及文件更改的,在保证文件完整性的基础上,应将旧文件删除后再上传新文件,严禁将有问题的和更新后的文件都放在审核案卷中。如案卷存在多个审核员署名,所有署名审核员应对文件内容进行沟通后由一人负责上传。
5.审核组长应确认组员将检查表等资料全部上传后再点击“审核资料全部上传”按钮,提交至中心。
6.审核组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纳入档案完整性考核。
详细文件分类及各类文件上传要求见附表。
审核部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