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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最大限度取消生产许可审批项目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5/8/24 12:58:27  点击:19170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意见》,将最大限度取消生产许可审批项目,科学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负面清单,最大限度下放生产许可审批权限,最大限度优化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加强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

    通读整份文件,取消、下放、优化成为关键词。而其中几大变化值得关注。

    一是将最大幅度取消实行生产许可审批的产品项目。凡是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市场自我调节、行业自律共治可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一律取消生产许可审批。最大限度取消或合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品种和规格划分,减少目录层级,将企业取证最小单位压缩至单元。

    二是推进生产许可检验市场化。逐步将企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推向市场。打破部门、地域、所有制的限制,进一步放开对发证检验机构资质的要求,凡是获得计量认证、在质监部门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中评为Ⅱ级及以上的检验机构,都可以向质检总局备案承担发证检验任务,具备规定资质的由质检总局公告名单,供企业自主选择。

    三是改革生产许可证书。简化生产许可证书格式,取消原证书中关于年度自查报告的相关内容。推行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生产许可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结合生产许可电子审批,实现企业获证在线查询,缩短企业取证时限。

    以下为全文:

    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改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加快构建“放、管、治”的质量提升工作格局,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为基础,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核心,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最大限度取消发证产品目录,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安全主体的作用,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由审批为主转变为监管为主,由事前审查为主转变为发现并纠正质量安全问题为主。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坚持开放包容,社会共治。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形成推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为宗旨,推动生产许可管理从保障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向质量安全综合性评价转变。做好顶层设计,积极开展试点,精心组织实施。

    坚持依法行政,统一管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全面修订生产许可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统一负面清单管理、统一许可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三)工作目标。

    1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重构生产许可管理模式,基本建立“市场配置资源、企业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督、社会共治质量”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体系,有效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