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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将于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5/8/24 12:55:35  点击:26392

    (五)交通运输部围绕重点区域,推动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实施,推进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国际化。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对新颁布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公布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加强行业重点产品及服务质量的监管。继续开展行业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巩固和推进部省联动抽查试点工作。

    (六)农业部开展“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活动和“注重品质关爱健康,走进农垦可追溯农产品”活动。

    (七)卫生计生委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政策及信息化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培训,并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经验交流,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医疗质量控制信息化和平台建设,有针对性的解决目前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八)人民银行开展商业银行现金收付业务检查。加大对现钞处理设备的防伪模块质量抽查。在全国范围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领域开展反假货币特色宣传活动。通过剖析制贩假币典型案例,围绕普及人民币防伪知识和反假币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

    (九)海关总署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口岸、重点商品和重点航线开展商品专项整治,开展维护“中国制造”声誉的“清风”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专项整治。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内陆海关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助。继续深化国际(地区)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侵权违法行为。

    (十)工商总局开展节能灯、眼镜、手机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约谈重点企业,推动企业诚信建设。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解读和教育引导工作,开展有关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十一)知识产权局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电子信息等民生和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领域,以电子商务、展会、进出口、自贸区为重点环节,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和办案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接专利权人活动,指导专利权人运用便捷的行政途径快速维权。选择若干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执法维权督导检查,推进“护航”“闪电”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十二)旅游局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行业自律为重点,开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用信息整治工作。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与相关行业形成旅游失信信息共享。

    (十三)银监会组织全国银行业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提高银行业服务质量的关注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提高内控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宣传消费者拥有的法定权利,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保监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宣传活动。

    (十五)粮食局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质量安全科普讲座、粮食质量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

    (十六)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开展全员质量意识专题教育活动。开展质量责任“对标落地”专项行动。开展质量规章标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武器装备质量法规标准宣讲、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和最佳实践推广交流活动。

    (十七)海洋局以“促进质量提升,建设海洋强国”为主题,开展海洋质量工作专题研讨会,交流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开展海洋标准、计量、检测、认证及质量监督等知识宣传,提高海洋行业领域质量诚信意识。推进建立海洋产品、公益服务和项目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海洋标准计划项目的监督抽查、经资质认定的海洋监测实验室的监督评审等,保障海洋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促进海洋知名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