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确定
是有效地建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
刘克辛
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体现了现代安全科学理论中的系统安全思想。它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和疾病隐患,严格控制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事故和劳动疾病的发生。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确定是企业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如何充分理解和正确实施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确定,是体系完善与运行控制的关键环节,并直接影响企业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人类自出现以后,就一直为生存与发展而不懈地努力和奋斗,安全问题也就成为一种特殊事物客观地表现出来。要确保自身的安全,人类就必须认识造成“不安全”的因素和规律,判断它们对人类可能造成的危害有多大,通过评价、排序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这就是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确定。
危险源辩识是进行风险评价和确定风险控制的基础。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术语中明确: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首先,应明确什么是风险,风险是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程度的组合。风险也称危险或称之为危害。其次,应明确什么是危险源,危险源也称为危险因素或危害因素。即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可以是存在危险的某一种作业活动,也可能是一台设备、一套装置、一处设施或一个系统中存在的危险的一部分。如作业厂所、设备、装置、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等。
从事故发生的本质讲,无论是何种危险源均可归结为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离不开能量,能量在受控条件下可以做有用功,一旦失控,能量就会做破坏功。如果意外释放的能量作用于人体,并且超过人体的承受能力,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如果意外释放的能量作用于作业场所、设备、装置、设施或环境等,并且能量的作用超过其抵抗能力,则必然会造成作业场所、设备、装置、设施或环境的破坏。因此,能量与有害物质是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源,也是最根本的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一般来说,系统具有的能量越大,存在的有害物质的数量越多,系统的潜在危险性和危害性也越大。另一方面,只要进行生产活动,就需要相应的能量和物质(包括有害物质),所以说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是客观存在的。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我们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一切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能量的载体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是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例如,锅炉爆炸、危险物品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温度和压力,高处作业(或吊起的重物等)的势能,带电导体上的电能,行驶车辆(或各类机械运动部件、工件等)的动能,噪声的声能,激光的光能,高温作业及剧烈反应产生的热能,光、热、射线及核物质产生的各类辐射能等,在一定条件下均可造成各类事故。静止物体的棱角、毛刺、地面不平等之所以能伤害人体,也是人体运动、摔倒时的动能、势能造成的。这些都是由于能量意外释放形成的危险因素或危害因素。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也是最根本的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例如,作业场所中由于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有害粉尘、窒息性气体等有害物质的存在,当它们直接、间接与人体或物体发生接触,导致人员的伤亡、伤害、职业病或环境的破坏等,都是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在生产实践中,能量与物质(在受控条件下)按人们的意愿在系统中流动、转换,进行生产。如果发生失控(没有控制、屏蔽措施或控制、屏蔽措施失效),就会发生能量与有害物质的意外释放和泄漏,从而造成人员伤害和健康损害。因此,失控也是一类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我们把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⑴物的故障。物的故障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的功能的现象。从安全功能的角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由于维修、保养、使用不当,或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造成的;⑵人的失误。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从而导致事故发生;⑶环境因素。人和物存在的环境,即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因此,危险源辩识的首要任务是辩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辩识第二类危险源。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能量与有害物质的意外释放和泄漏的直接原因,是管理缺陷、控制不力、缺乏知识、对存在的危险估计错误或其他个人因素等基本原因的征兆。
按照系统工程的观点,危险源通常分为四大类: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和管理缺陷。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为20类:即⑴物体打击;⑵车辆伤害;⑶机械伤害;⑷起重伤害;⑸触电;⑹淹溺;⑺灼烫;⑻火灾;⑼高处坠落;⑽坍塌;⑾放炮;⑿火药爆炸;⒀容器爆炸;⒁锅炉爆炸;⒂瓦斯爆炸;⒃其它爆炸;⒄中毒和窒息;⒅冒顶片帮;⒆透水;⒇其他伤害。把人的不安全行为划分为13种54小类;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环境)划分为4种61小类。人的不安全行为:⑴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16类);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4类);⑶使用不安全设备(3类);⑷手代替工具操作(3类);⑸物体(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1类);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1类);⑺攀、坐部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⑻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⑼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修、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⑽有分散注意力行为;⑾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8类);⑿不安全装束(3类);⒀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1类)。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环境):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9类)其中:无防护11类,防护不当8类;⑵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18类)其中:设计不当,结构不合理7类,强度不够4类,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3类,维修调整不良4类;⑶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等缺少或有缺陷(2类);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22类)其中照明光线不良3类,通风不良7类,作业场所狭窄1类,作业场地杂乱4类,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1类,地面滑3类,贮存方法不安全1类,环境温度、湿度不当1类。
按照GB∕T13816—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的危险和危害因素分为六类。即:Ⅰ.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⑴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和设施的其他缺陷〕;⑵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⑶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⑷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振动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⑸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⑹电磁辐射〔电离辐射: 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 非电离辐射: 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⑺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⑻明火;⑼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⑽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他低温物质〕;⑾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⑿作业环境不良〔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他作业环境不良〕;⒀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⒁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⒂其他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Ⅱ.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⑴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⑵自燃性物质;⑶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⑷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⑸其他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Ⅲ.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⑴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⑵传染病媒介物;⑶致害动物;⑷致害植物;⑸其他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Ⅳ.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⑴超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⑵健康状况异常;⑶从事禁忌作业;⑷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⑸辩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辩识错误、其他辩识功能缺陷〕;⑹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Ⅴ.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⑴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⑵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⑶监护失误;⑷其他错误;⑸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nextpage]
Ⅵ.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所以,进行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时必须用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从"人、机、环境"三个方面全面系统的辨识、分析、评价。以降低、消除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事故或疾病的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事故和劳动疾病的发生。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可在系统计划、设计、制造、运行的任一阶段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内容相当丰富,随着评价的目的和对象不同,具体的评价内容和方法也不同。从安全管理的角度,风险评价可分为:⑴新建、扩建、改建系统以及新工艺的预先评价:主要目的是在新项目建设之前,预先辩识、分析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并针对主要危险提出预防或减少危险的措施,制定改进方案,使系统危险性在项目设计阶段就得以消除或控制。⑵在役设备或运行系统的风险评价:根据系统运行记录和同类系统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系统管理、工艺操作、设备设施维护以及仪器仪表调校状况,对照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确定系统危险性大小,以便通过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性。⑶退役系统或有害废弃物的危险评价:退役系统的危险评价主要是分析系统报废后带来的危险性和遗留问题对环境、生态、居民等的影响,提出妥善的安全对策。⑷化学物质的危险评价:化学物质的危险评价包括火灾爆炸危险性,有害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险性以及腐蚀危险性。⑸系统安全管理绩效评价:这种评价主要是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从系统或企业的安全组织管理,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来评价系统或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是企业建立、实施、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一个动态的、长期的、持续改进的重要环节。即组织应不断地识别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同时对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策划与实施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的程度进行确定。组织通过策划、实施和运行、检查、管理评审,逐步实现自我发现问题、自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自我整改与完善的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机制。
目前,组织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尚存在较大的误区,集中表现在:过分强调了危险或风险的可能性,如某化工生产装置泄漏导致火灾、爆炸;使用办公设备或电气线路老化引发火灾;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办公区域擦玻璃可能坠楼身亡;上班期间打开水烫伤等等。没有对危险源存在的特性以及根源和状态或行为进行辨识和描述,因此,不利于、也不便于进行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通常显示的控制措施如“注意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加强检查”、“执行应急预案”等等。因此,做好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需进行如下工作:
㈠ 合理划分作业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时应符合员工作业习惯和客观现实,将其看作一个有始有终的独立的小系统。划分的方法一般有:①按生产流程阶段名称划分;②按作业任务名称划分;③按工艺装置控制名称划分;④按作业区域名称划分;⑤按劳动组合名称划分等。
㈡ 充分、合情、合理地辩识危险源;
作业活动中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都存在危害。辩识危害的前提应首先收集作业活动信息,作业活动信息通常可按照作业流程依次排出,包括:①作业任务期限、人数、频次等;②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电器与工具等;③作业所接触到的物料形态、性质与作用;④作业人员的素质水平;⑤体系控制的作业文件;⑥作业活动有关数据的监测;⑦同类作业发生过的事故记录等。然后,依据收集的作业信息,再按照危害的四大类别"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和管理缺陷"分别进行危害的细化辩识。
㈢ 使用符合体系实际的风险评价方法,合理评价风险;
首先确定存在的风险(即特定危害性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然后进行风险评价(即风险评价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承受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价的方法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是将可能性的大小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风险程度,分别用语言或表明相对差距的数值或等级,其特点是将风险用概率值表示。对较复杂系统的风险评价,常用定量评价方法。[nextpage]
主要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方法有:⑴基本分析法;依据作业活动信息,对照危害分类和事故类型,确定该项作业活动中的具体危害及其造成的风险。⑵工作安全分析法(JSA);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先对每个工作步骤进行危害辩识,再将危害进行汇总,以便定期检查和对照。⑶安全检查表法(SCL);所谓安全检查表,就是为系统地辩识和诊断某一系统的安全状况而事先拟好的问题清单。具体地讲,就是为了系统地发现工厂、车间、工艺过程或机械、设备、产品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把大系统分解成小的子系统,找出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和标准要求,将检查项目按系统的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避免漏检,这种表就叫安全检查表。⑷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对于一种工艺或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某些部分可能会没有象所期望的那样运转,而这种偏离正常的运转将对过程的其他部分带来严重后果。即这种偏离使系统中产生了危险源。用于研究这种偏离现象,能够辩识由于偏离而产生危险源的技术是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应用正规系统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工艺过程和设备工程的意图,以评价工艺和设备个别项目的误操作或故障的潜在危险和其对整个设备的影响后果。这种正规的、系统的、标准的检查方法的步骤是,对生产过程给予全面描述,对每一部分进行系统提问,以发现那些偏离设计意图的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并且确定这些偏离是否上升成危险源。⑸预先风险分析法(PHA);在设计初始阶段,进行概略分析,尽可能地评价出潜在的风险。⑹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FMEA);其特点是用于设计阶段,本文略。⑺事件树分析(ETA);事件树是一种从原因到结果的过程分析,最早用于分析系统的可靠性。其基本原理是:任何事物从初始原因到最终结果所经历的每一个中间环节都有成功(或正常)或失败(或失效)两种可能或分支。如果将成功记为1,并作为上分支,将失败记为0,作为下分支,然后再分别从这两个状态开始,仍按成功(记为1)或失败(记为0)两种可能分析。这样一直分析下去,直到最后结果为止,最后即形成一个水平放置的树状图。⑻故障树分析(FTA);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该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同时可以辩识出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严密的逻辑过程分析,分析中所涉及到的各种事件、原因及其相互关系,需要运用一定的符号予以表达。⑼作业条件风险值评价法(D=LEC法);D——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㈣ 控制措施的确定;
风险的受控,将保证体系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实现;而所有不可承受风险的控制,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应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过程来确定用于降低事件风险的必要措施。其总目的在于认识和理解可能由活动过程所产生的危险源,并确保其所产生的对人员的风险能够得到评价、给出优先次序和采取控制措施至可接受的程度。在完成风险评价和对现有控制措施加以考虑之后,还应确定现有控制措施是否充分或是否需要改进,或者是否需要采取新控制措施。如果需要新控制措施或者需要对控制措施加以改进,则控制措施的选定宜按照层级选择顺序要求来确定。即:a) 消除——改变设计以消除危险源,如引入机械提升装置以消除手举重物危险源等;b) 替代——用低危害材料替代或降低系统能量(如较低的动力、电流、压力、温度等);c) 工程控制措施——安装通风系统、机械防护、联锁装置、声罩等;d) 标示、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安全标志、危险区域标识、发光照片标志、人行道标识、警告器或警告灯、报警器、安全程序、设备检查、准入控制措施、作业安全制度、标牌和工作许可证等;e) 个体防护装备(PPE)——安全防护眼镜、听力保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和安全索、口罩和手套等。
综上所述,认知危害或风险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就是危险源辩识。在作业活动或场所存在什么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危害怎样发生?谁将受到伤害?只要按此思路进行思考,并本着“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就会将现实错综复杂的危险源或危险、危害因素清晰地识别出来。一般说来,危险源辩识是基础,风险评价是方法,风险控制是手段,其目的则是事故预防。因此,做好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是有效地建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